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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利 分 派 情 形

 



股利分派情形-董事會通過

股利年度 103
期別 1
董事會決議通過股利分派日 104/03/20 
股東會日期 104/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2,592,560,449
本期淨利(淨損)(元) 3,268,778,420
可分配盈餘(元) 5,684,561,5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 4,292,431,125
股東配發內容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 2.8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 0.0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 1,392,130,410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 0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0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 0
董監酬勞(元) 29,420,000
員工紅利 現金紅利金額(元)H 29,420,000
股票紅利金額(元)I 0
有無全數分派員工股票紅利而股東未配發股票股利之情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
本公司生命週期係屬「成熟期」,惟為求企業永續經營,
因應未來市場需求,並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需
要暨兼顧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
先完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其餘分配如下:
(一)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
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二)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及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三)如尚有餘額,則提撥:
1.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一。
2.董監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
3.其餘併同以前年
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分派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
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備註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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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