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12月22日制定

第一條 (訂定目的與依據)
為針對可能威脅本公司企業經營之不確定因素進行風險管理,以穩健經營業務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爰參照「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相關規定,制定本政策與程序。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政策與程序適用於本公司各層級之風險管理作業。

第三條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依照整體營運方針及策略定義各類風險,建立辨識、評估、處理風險及有效監督與檢討之管理機制,以規避或降低風險事件發生對公司之營運衝擊、確保企業永續發展。

第四條 (組織與職掌)
一、本公司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圖: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董事會為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負責核准、審視、監督公司風險政策,確保管理架構及風險控管功能運作。
三、董事長秉承董事會決議,釐定公司風險政策,領導各高階經理人負責訂定本公司及所有重要子公司之重大決策。
四、總經理秉承董事會暨董事長指示,肩負公司營運之責;依據風險管理之政策及程序,擬訂公司之經營理念、方針,確立公司營運發展之策略及方向,並督促 所屬各級主管及其所轄部門評估訂定相關指標,落實風險控管,全力達成公司營運目標。
五、事業部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核心成員,各事業部承上為秉持董事會之決議,針對各項風險議題,進行督促所轄各權責單位轉化為各階層之營業或管理目標,定期檢討及作業流程中之必要風險的監控及管理。 
六、稽核室則針對重要風險項目予以評估,作為稽核計畫中作業選案之參考,並 針對可能之風險,擬定及修訂相關控制辦法及作業。

第五條 (風險管理程序)
本公司依以下程序執行風險管理:
辨識風險:各風險管理單位依其組織業務事項發掘風險項目。
評估風險:各風險管理單位分析、評定風險等級及風險值,並篩選出重要風險。
處理風險:各風險管理單位擬定、執行風險對策。
監督與檢討:各風險管理單位應隨時注意風險環境變化及新風險之發生,並監督已辨識之風險及提出必要警示,且檢討風險對策之有效性及風險處理步驟之正確性,確實落實內部控制作業。
資訊傳遞、溝通與諮詢:管理部負責內外部之溝通協調,確保本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作業之執行,並將公司風險管理有關之資訊確實蒐集、彙整、紀錄、報導與揭露,以利風險管理之持續運作。

第六條 (風險管理範疇)
風險態樣範疇
營運風險市場結構及需求、產業發展及競爭、銷貨或採購集中、產品及原物料價格、產品研發與服務、營運模式改變、組織架構調整、人才招募、公共關係、專利申請與維護、智慧財產權保護等。
財務風險通貨膨脹、融資、流動性管理、股利分配、匯率、利率避險、財務投資及策略性投資、租賃及重大資本支出等。
法遵風險因未能遵循各式法律規範而可能衍生之風險或各項可能侵害公司權益之法律風險等;或契約規範不周、越權行為、條款疏漏、交易對方不具法律效力等因素,導致契約無效或無法約束交易對方依照契約履行義務而造成損失之風險。
資安風險資訊資產可能遭受不可承受的風險,而無法確保資訊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包括未經授權者,仍可存取資訊、無法確保資訊內容及資訊處理方法為正確而且完整、經授權的使用者當需要時,無法及時存取資訊及使用相關的資產等,而造成可能之損失。
環境風險氣候變遷與天然災害等環境議題對企業營運及財務影響的衝擊,辨識氣候變遷所展開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碳權管理、能源管理及符合國際及當地環保法令等。
其他風險除上述風險外,如有其他可能致使公司產生重大損失之風險,應依據風險特性及受影響程度,建立適當之風險控管處理程序。

第七條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及揭露)

本公司透過下列定期及不定期會議管理相關業務風險:
(一)、各事業部主管例行會議。
(二)、功能性委員會會議。
(三)、董事會
(四)、其他會議(如勞資會議、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職工福利委員會等)
二、為充分紀錄風險管理程序及其執行結果,公司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狀況以供參考,確保管理架構及風險控管功能正常運作。
三、除應依主管機關規定皆露相關資訊外,亦於公司網頁或年報中揭露與風險管理有關資訊。
第八條 (附則)
 本政策與程序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